我是個偏愛「秋天」的人,詩情畫意外,更在於屬於它的涼意。今年自入秋以來,內心卻不同於往常,不能平靜的吵雜始終充斥於心,似乎怎麼也激不起任何浪漫情懷。更近深秋時,決定將內心的不安、恐懼、憂傷、壓力與失衡感……全部裝箱打包;無論如何得彈去一切的灰塵,將之丟棄大海深淵中,我心必須得安寧、得安慰。告訴自己:即便如此,也無須遺憾,我可以選擇不再錯失良機,反倒要更堅忍地迎向上帝所賜的每一個救贖、及更新的機會。
今年十月,「走出埃及」在風雨中戰兢地越過了第五個年頭。主若願意,我願向主再要五個、十個,甚至更多個五年,以便可以等候、陪伴這群有同性戀難處的孩子們。正當此時,「走出埃及」仍在告急之中,我日夜捫心問主:該如何繼續下一個五年,才是主你真正喜悅的?
我感覺到「走出埃及」接下來需要在聖靈中更深地被提昇,另外,也需要建立起更有效的人力、物力、財力等支援網絡,以因應目前台灣百分之六的同性戀族群及其家屬。主憐憫台灣啊!祂深知台灣教會的需要,所以感動了美國、新加坡從事同性戀輔導事工專業人士前來協助我們。11月23、24日對「走出埃及」來說是個大日子,它同時也是台灣眾教會得祝福的日子,主已經預備好最豐盛的筵席,期待著每一位牧者、輔導人員都來參加培訓,能與我們一起學習耶穌基督關愛同性戀族群的心腸。
也許正因您願意選擇「不再錯失良機」,您身旁現存的同性戀朋友就可以抓住蒙恩得救的機會。為您禱告了,更期待您預備心前來參加這次盛會‥‥‥
(接續上期)
女同性戀與母親的關係
「我從不覺得自己可以達到母親的要求,」潘邊說邊掉眼淚,在輔導時,潘憶起一些童年痛苦的片段:「不管我怎麼做,我似乎總是做得不夠好,我與母親之間似乎有許多競爭,我們都爭著要得到父親的愛;我總覺得自己希望跟她一樣好,然而我總做不到。」
潘是位很成熟的女性,她已離開同性戀生活多年,如今有著很美滿的婚姻,並且享受著做妻子與母親的角色;但是,這過去的片段仍令她覺得痛苦。
同性戀女子通常感到與母親的關係似乎有所欠缺,這些女孩成長卻不覺得被照撫。有許多原因會造成母女間缺乏強烈的情感聯繫,所以,作女兒的開始下意識的尋找一位能照撫自己的女性。
艾琳娜一直覺得自己與母親很生疏:「我不記得曾經發生任何事件造成我們情感上的距離,然而,我們彼此無法誠實溝通更加深這份疏離感。」
「當我長大時,我記得自己大部分的時間只是在觀察母親,而不是在情感上與她交流。我知道自己應該對這為我洗燙衣服、給我東西吃、給我錢花的女人有些感覺,但是,我沒有。我曾嘗試著去感覺,但是,我做不到;在情感上,我是麻木的。」
在另一個案例中,一位被傷害(被虐待或強暴)的女兒覺得,在這個危機中,母親在情感拋棄了她。之後,這個女兒發現,當自己與母親再次連繫情感時有很大的困難。
有時候,母女關係的根基破裂完全不是故意的,也許是根本無法避免的事。一位婦女回憶:童年時代,有一次,她的小弟弟必須在附近的城市進行一項緊急的手術,當時,是由她的母親陪伴弟弟住院的,「我抱著母親的睡袍睡,因衣服上有她的味道,我不明白她為什麼離我而去,我覺得自己完全被拋棄了。」身為一個成年人,她了解母親那時照顧小弟是應該的,她也了解母親當時必須離去的原因。然而,她還是覺得情感上被拋棄,也不知道如何才能抹去心中的痛苦。
許多女同性戀者認為她們的母親軟弱、無能、又不能肯定女兒的女性特質。這些母親可能也被認為是愛耍手段和說謊,以便能不與丈夫對立而得到自己所要的。這些母親消極的「息事寧人」的作為,給了女兒錯誤的婦女角色的認知。那年輕的女孩想著:「如果做女人就是這樣,我才不要做女人呢!」
這就是米琪的經驗。米琪過去是同性戀者,她外表看起來很粗暴,她母親維拉曾被酗酒的丈夫虐待,當米琪年紀還很小的時候,她就經常幫助被父親虐待後的母親爬上樓,米琪記得自己曾發誓:「我總有一天會向他報仇的!」在她十多歲時,每當她父親喝醉酒回家,她會用身體來保護母親。
在米琪離家後,她曾想法子說服母親與她一同離家,但是維拉拒絕了,雖然經年受虐待,維拉仍愛自己的丈夫。米琪變得非常獨立,不論對男人或女人都想一較長短,只有在她能完全掌握整個情況或人際關係時,她才有安全感。家庭暴力使得米琪拒絕母親的安慰和保護,米琪對母親又愛又恨,總希望維拉能自己站起來,制止丈夫虐待的行為。
有些同性戀女性似乎有「完美」的父女關係──這關係遠比母女關係更強韌。當她長大,就算她父親不對,她總是與父親站在同一陣線,「難怪爸爸喝得如此爛醉,看他多年來得容忍母親!」在這個例子中,母親不可能做對事,而父親則不可能做錯事。即使父親拋棄這份婚姻,女兒也會說:「這不是父親的錯,都是母親把他逼走的。」
許多母親搞不懂女兒為何變成同性戀,這些母親應該要向神懇求能洞察問題真相的能力,並能有機會與女兒討論這個問題。一般來說,要父母面對自己的過去如何造成女兒目前成長的問題,是相當困難的。
母親應查看母女關係有何欠缺,並尋找新的方式與女兒建立關係。雖然要母親主動找女兒討論整個問題很困難,但卻是十分有助益。如果母親能聆聽女兒的心聲、關心她、且不自我辯護,她已盡了責任去破除任何情感的阻礙。
如果母親總挑女兒的毛病,她可以用主動表達肯定女兒作為的方法來改變自己的習慣。如果女兒仍陷入不道德的生活方式,如果此行動將負有挑戰性,禱告求神讓你看到女兒值得稱讚的德性。
記得:「接納」(肯定女兒的存在)和「認同」(肯定女兒的作為)是不同的!接納而不認同的態度將提供你女兒一個醫治的環境。時常提醒自己分辨應盡的責任(你對女兒的態度與行為)與不能控制的事物(你女兒對你的反應)。如果你的女兒既憤怒又反叛,這些問題要由她自己與神解決,你的責任是愛她並禱告求神繼續在生活中作工。
女同性戀與父親的關係
同性戀女兒與父親有親密的關係一點也不特別,有時候她們與父親骨肉相親的關係幾乎排除了母女關係。
「我總是父親的小幫手,」一位婦女承認:「不管他做什麼,我總是黏著他,他修車時,會讓我握鉗子,當他專心修補東西時,我會安靜坐在他身邊好幾小時玩他的玩具」。
另一位婦女敘述自己如何成長,就像爸爸的「好兄弟」,他們在一起談論每件事,甚至他的婚姻問題。「他分享的那些事是相當隱私的,」她回憶著,「然而,我毫不考慮的與他站在同一陣線,很快的,這成為我倆私底下的玩笑。」長大後,這位婦女了解與父親的關係阻撓了她母女關係上的建立。她承認在父女關係中她的角色已使她在感情上遠離母親,她必須接受母親的本相。
小女孩總想獲得父親的讚許,若她不覺得自己是「父親的小女兒」,她可能嘗試以「模仿」父親來討他歡喜。她會開始以他的興趣為興趣,分享他的嗜好,放棄自己天然女性的特質,有時候,拒絕成為女性會因父母一方或雙方的影響而更嚴重。
另一個極端是女兒自覺被父親忽視,「我父母一點也不隱瞞想要一個男孩的事實」羅勃塔說著,她是家中四個女孩的么女,「他們選了羅勃這個名子,然後在我出生後,不情願加了個『塔』字以表示女孩
。」在她同性戀生活的那幾年,羅勃塔拒絕與女性相關的事物,她最喜愛的衣服是一件法蘭絨的男人襯衫──雖然這代表拒絕她女性的身分。
女兒們也藉著觀察父親對母親的態度來定位自己女性的角色。如果父母的關係是負面且施虐的,這會引起孩童成長的內心衝突。她會認為女性就是得受傷害,並且開始拒絕女性服飾與活動。
有些父親無意中表示自己雄赳赳的形象而疏遠了自己的女兒,一位率真的父親常咆哮著說:「有誰敢傷害我的小女兒,我就殺了他。」他的女兒看著爸爸巨大的身行,把他的話字字當真。當她十多歲時,被一年紀大的男人調戲侵犯,她一句不吭,「我害怕爸爸會殺了那個虐待我的男人,」她說:「那麼我就得為這個謀殺負責,所以,多年來我一點也沒吐露。」她現在已長大成人,在她走出同性戀生活前,她沒有勇氣向父親吐露這段往事。
我們很少接到父親對同性戀女兒的詢問,所以我們比較少有機會能找出父女關係的共同點。 其他親子關係(像母親關係)比較能預測,根據我們的經驗,多因一些外在事件引發──通常是肉體上、情緒或性侵犯。
<本文經由“雅歌出版社”同意轉載,特此致謝。>
[回刊頭]
傷癒 ─ 一封感恩的信
小萱:
收信平安!我是Snow!很意外吧!我自己也很意外。去年在一次的巧合中,遇上了Linda,得知妳人在南部。總覺得同學一場,就試著寫這封信給妳,雖然中間隔了一段日子,但有聯絡總比沒聯絡還要好,不是嗎?
去年,因為家裡想買一台電視而誤打誤撞去了Linda的店,和她碰個正著,這樣的相遇突然使我有種「恍若隔世」的感覺。我想,真的是不容易啊!十多年沒聯絡了,就連妳,也至少五年不見了,好想問妳一句:「同學,別來無恙?」
這五年來不曾想過妳是騙人的,總覺得妳結婚了,以我當時的身分,不便打擾妳婚後的生活,怎知妳離婚後去了南部?令我非常訝異。
說來慚愧,Linda一見到我問我兩件事:「妳怎麼腫成這樣?妳還和那些女伴在一起嗎?」哈!妳也知道的,前幾年我混T-Bar混瘋了,酒喝到連肝都出了問題。「愛琳?系後!」(台語:愛喝酒?死了比較好!)世界是公平的,當年喝這麼多酒,現在就要為當年所喝的酒付出代價。相同的,當年為了讓人家看不出來自己是個女的而把胸部束緊,現在就要為當年的束胸而付上代價─(乳癌第三期)。面對這個噩耗,心情起伏很大;我想,當年的我一定會覺得好得無比,討厭的胸部終於可以割掉了。但如今我好不容易從適應不良的狀態下將自己的性別角色調整回來,並且學會欣賞自己是個女性的同時,「為什麼要和我開這樣的玩笑?憑什麼是我?為什麼是現在?我還沒結婚!我還沒和男生交往過!我還沒生過小孩……」身為基督徒的我不斷的尋問上帝,後來我逐漸明白,在我身上所發生的任何事情,凡事都有祂的旨意,我就默然不語。
這些年來,我一直面對,一直調整。面對我是如何成為一個同性戀者,面對過去一些很不堪回首的傷痕,而這些傷痕全是我壓抑了二十多年不為人知的痛苦,它們一件件被上帝刨出來攤在陽光下,當我同性戀的問題被刨出來的時候,就是要調整對自己性別角色的認知。甚至還要學習「饒恕」,饒恕以前傷害我的人,饒恕自己的家人,饒恕自己,饒恕上帝。
小萱,這過程好痛的!還好上帝安排了一些姊妹在我身旁持續不斷的鼓勵我,幫助我,以至於我今天可以坦然面對自己曾被一些人性侵犯以及被自己親人亂倫的事實,前陣子我甚至回到以前被輪暴的地方,當我進去時,我沒有恐懼,沒有憤怒,我只做一件我要做的事情─上廁所。走出廁所的剎那間,我好感恩!我真的「饒恕」了!也完成我這些年來一個很大的願望─回到當年被輪暴的地方,看自己是否真的饒恕了這些人,確認自己在性傷害的事上是否真的被醫治完全。如今我要說:「我真的“痊癒”了」。當然在這背後我付上了極大的代價,從面對輪暴及亂倫的問題到饒恕為止,足足花了我四年的時間。過程中“哭”還算小case,倒是和“想死”、“不饒恕”,煎熬了好久,甚至嘴上說要饒恕,心理依然有一個聲音:「犯罪的是別人,我沒有錯,所以我有權利去恨這些人。」直到我真心願意饒恕之後,得到釋放那種輕飄飄的感覺,要比中兩億元美金頭獎還要快樂!當然,我也學習穿裙子,穿洋裝。一開始多憋扭啊!老覺得自己穿得四不像,連走路都不會走,後來穿久了也就習慣了。現在我在重要的場合裡,不管對象是誰我一定穿裙裝出現。
同學,基本上,我不是在跟妳「傳教」我只是想把「好東西和好朋友分享」。這些年來,我真的必須說:「以前那個在圈子裡混的Snow已經死了!現在活著的乃是有基督生命的Snow活在妳面前。」
信封上有我的行動電話號碼,回台北時和我聯絡一下,或是在南部打個電話給我,讓我知道妳過的好不好!再聊了!願上帝賜福妳!
老友Snow
2001年初夏
[回刊頭]
用心看他們
愛鄰協會執行長 葉嶺楠牧師
正當亞洲經濟奇蹟的光環遠離台灣之際,台灣不僅要面對景氣生計的黑暗期,同時也要承擔因過去以經濟掛帥所衍生的社會問題。諸如婚外情、外地包二奶、一夜情、家庭暴力、離婚、單親家庭…等。我們的社會不斷發出許許多多混淆的價值觀—只要我喜歡、尊重選擇權等;我們承認少數人的要求似乎被滿足了,卻犧牲了大多數人當有的權利,而且也要大多數的人為其承擔後果。
為了「當事人都好過」的緣故,當年的花前月下、海誓山盟、此情不渝的承諾可以解釋為一場誤會,大家應該體諒小倆口的痛苦和不得已,更不應勉強。離婚不是羞恥,也沒甚麼大不了,不應被視為禁忌。於是離婚率每年節節攀升,接下來是政府和社會要為單親家庭研擬相關福利措施。
尊重選擇和維護少數權利所衍生的另一個嚴重社會問題是同性戀風氣蔚為時尚,不僅是走上街頭招攬好奇者,而且也要給予他們合法的婚姻權益和「有孩子」的權利。看來是幫助他們,事實上是加害他們,使他們的生命更扭曲而已。因為基於「尊重」的大前提,我們不敢也不願意說實話,只會背後說他們的笑話,並期待著看笑話。同性戀者內心的掙扎以及在現實生活中的種種煎熬不是一般人所能感同身受。在教會以外的同性戀者也許不能以聖經真理去規範及教育他們,但因著「不願一人沉淪乃願萬人得救」的
神的憐憫,教會也有同性戀背景的慕道友,他們在信主過程中以及信主後都需要特別的關懷、教導、生命建造。從個人的觀察和實際的接觸發現,同性戀者是可以改變,可以重新成為
神造男造女、身心都一致的樣式。
其實我們對同性戀者不應等到他門進教會以後才思想如何處理,而是積極呼召並裝備訓練信徒委身於這特殊族群的福音工作。目前我們所面對的不是三千、五千的同性戀族群,而是上百萬的人口,他們在性別認知及角色認同上是“不能分辨左右手”,在聖經真理及救贖恩典的好消息卻又被這世界的王所矇蔽。但神不會因人的軟弱降低道德標準,祂更不以有罪為無罪。而赦罪的恩典是基督徒責無旁貸要以行動向每一個世代每一個族群發出的訊息!因此,但願我們都有勇氣和膽量,並從上頭來的智慧抗衡社會混淆的男女兩性的本質、價值,以及應有的正確關係。